姜明

姜明,男,生于1953年4月,汉族,吉林榆树人,1973年12月入党,1973年2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
1973年2月吉林省怀德县双榆树公社团山子大队知青、党支部副书记;1974年10月吉林省怀德县委宣传部代培学员;1975年9月吉林省怀德县红光制药厂党委办公室干事;1977年3月哈尔滨工业大学精密仪器系精密机械仪器专业学生;1980年7月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干事;1981年10月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副书记(副科级);1982年9月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书记(副处级);1983年6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党委常委、青年工作部部长、校团委书记(正处级);1985年1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室主任;1985年8月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副厅级)(其间:1988年3月—1988年7月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1989年3月—1991年1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2年3月省委政法委委员、副秘书长;1993年1月省委政法委委员、副秘书长,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994年2月省委政法委委员、秘书长、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正厅级);1995年4月阿城市委书记(正厅级);1996年10月哈尔滨市委常委、阿城市委书记;1997年9月哈尔滨市委常委;1997年11月哈尔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1998年9月—1999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0年1月哈尔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2000年11月哈尔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2001年晋升一级警监);2002年10月哈尔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2002年12月哈尔滨市委常委;2003年1月哈尔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7年1月哈尔滨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2007年1月起哈尔滨市委常委,2007年2月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分工:常务副市长,主管农村、政务公开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长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公室(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市农业委员会、林业局、粮食局、水务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局(有关涉农方面的工作)、农业机械管理局、农业科学院、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气象局、供销合作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产业局、统计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商业银行以及市属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联系各县(市);联系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统战、台湾事务方面的工作;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系驻哈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方面的工作。
姜 明 笔名重阳,男,1939年农历9月9日(重阳节)生。原籍山东文登。自幼爱诗,亦善画喜音乐。1960年就读文登师范学校时,曾因在教室里的黑板上写了一首“警钟诗”而激怒了学校某领导人,并因此以“脑病”为由强制休学一年。1961年5月,弃学投亲到黑龙江省绥滨县二九0农场当农工。1962年,在职工集体宿舍里,因夜读时碰倒了煤油灯险些失火,不久被解雇。随即在本县境内的黑龙江省国营蜿蜒河水养殖场当渔工。两年间曾三度落水,其中一次竟落入鱼网筒里,险些丧命。1964年,调到学校当教员。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烧毁了几十册诗稿。后又屡遭妒陷而愤然离开了学校。1977年,调到同江县境内的前进农场当电工。曾参加“光明日报”社举办的“自修大学”函授学习。1989年,退休后迁居佳木斯市。开始整理诗稿,创建了东风诗社并主编《艺苑》诗报。1994年,加入佳木斯市作家协会,出版了个人诗集《看明月》,贺敬之作序。1995年,任“天下奇迹创造者大全”金书付主编。加入楚艺书法家协会,曾为国内数十家民间报刊题写刊名。创立了“999”诗赛法。1996年,组建东风诗歌协会,自任会长。出版了附评诗文集《千里共婵娟》。1997年,任中国绿宝石书画院理事。组建“中华新韵学会”。主张韵律改革,提倡使用新声韵,创立了新诗体:“新韵”。其传略被收入“中华人物大典”、“世界名人录”等多部典籍中。
姜 明,男,1976年6月出生,1998年7月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口腔科副主任医师。
专业方向、技术特长:专业方向:口腔内科学;业务专长:牙髓根尖周病的根管治疗术、折裂牙的保存治疗、残冠残根的保存治疗、树脂美容修复。
论文、著作、专利情况:论著4篇,会议汇编4篇,综述1篇。
承担课题:《群体感应控制的变形链球菌蛋白质表达谱》(安徽省立医院2005年院助课题)。
社会兼职:《医学研究杂志》审稿专家
培养研究生及其它带教:医疗本科大课教学,口腔本科的实习带教。
姜明 天明集团董事长
男 河南 信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