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法
作曲法
composition
有关作曲的技术理论与写作方法。包括一切有关作
曲的技术理论,如曲调作法、和声学、对位法、曲式学、
管弦乐法,以及声乐曲、器乐曲的编写、创作方法等。
作曲法具有指导创作实践的意义,它也包括研究总结前
人作曲的经验,或具有独创性的写作方法和理论在内。
在欧洲音乐史中,不同时期的作曲法有不同的含义。
例如在11世纪初,音乐以单旋律为主,圭多(阿雷佐的)
在《小逻辑》中就有一章名为《论如何创作曲调》,指
出写作曲调要注意类似、对比及平衡的原则。在以复调
音乐为主的中世纪,作曲方法主要限于对位法。因此总
结对位法则的著作如J.科普拉里奥的《作曲法则》与J.
J.富克斯的《对位津梁》就成为主要的作曲教材。在主
调音乐逐步建立的时期,有关如何演奏数字低音的著作
如M.洛克的《演奏通奏低音的一般规则》、J.马特松的
《通奏低音教程》等也受到重视。而主调音乐时期,和
声学又成为作曲的必修科目,曲式学最早的专著应归于
A.雷哈的《旋律学》与《高级作曲法》。有关赋格的研
究在19世纪前也属于作曲法之列,如J.C.洛贝的《作曲
法》,4大卷中包括了和声、对位、赋格,甚至还有歌剧
的写作,这已经属于综合性的作曲法著作了。
在19世纪以来的综合性作曲法著作中,大抵从曲调
谈起,涉及和声的运用、织体的安排、动机的发展方法、
曲式的结构以及管弦乐的构思等等。如C.车尔尼的《实
用作曲法教程》3卷集,从初级技法开始一直介绍到管弦
乐法,但重点放在作品分析方面,强调了各种曲式与体裁
的介绍。A.B.马克斯的《作曲法教程》 4卷集也包括了
作曲的各个方面,他认为学习作曲不能单依靠灵感与乐
思,必须将前人的作品作为模式,然后才能进入真正的自
由创作,他强调研究前人曲式的重要性。H.里曼的《作
曲法大全》3卷集则是从和声学出发,并将对位作为“和
声的音型化”来引入,但对位最后又形成了复调音乐作
品中的核心。此外,他也强调曲式的重要性,在第3卷中
还介绍了管弦乐法及戏剧化的声乐样式。V.丹第的《作
曲法》4卷集则从历史角度着手,从介绍格列高利圣咏开
始,直到后期浪漫乐派的形式及风格为止,全书在他死
后始由后人整理出齐。
有关20世纪以来现代作曲技法的书籍数量比较少。
例如P.欣德米特的《作曲技法》以第 1卷叙述了他的理
论体系,后两卷介绍了他的二声部、三声部写作技法。关
于十二音技法的教材则以E.克雷内克的《对位法研究》
为人所知,O.梅西昂著有《我的音乐语言的技巧》一书,
H.考埃尔也著有《新的音乐源泉》,介绍他自己的一些
技法。
综观上述,所谓作曲法,基本上是总结归纳前人的创
作经验,找出一些规则或基本模式,供学习作曲时参考。
迄今为止对于浪漫乐派以前的各种技法,前人大抵已有
系统的归纳,而现代技法则尚处于发展变化阶段。总之,
有关作曲的理论著作,只是某些写作方法的归纳介绍,提
供研究参考。真正的创作不能单纯依靠作曲法来解决(见
音乐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