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善
李世善(1919~1983)原名士善,字敬之,曾用名李景涛。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乡西邓格庄人。1933年高等小学毕业后在当地任教。1939年10月,在中共牟平县七区地下党领导下,参加当地抗日斗争。194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民兵指导员,发动群众抗日救国。1945年8月,任金牛区救国会文书。
1945年12月,李世善随军赴东北,先担任中共复县委组织部干事、县委秘书,后到松树区担任区委书记。土改工作中,他针对群众思想顾虑,将党的土地改革政策和当地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发动群众,使松树区土改工作成为全县的样板。
土改结束后,李世善根据当地实际,率先成立10多个果树社,民主选举会计和经理,聘雇技术员,秋后分红,避免了果树损失,群众非常满意。
后来,李世善先后担任复县南海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长、县委书记、县委第一书记等职。任职期间,他几乎走遍全县山山水水。他深入大河区,发现这个区文教助理温某靠近党组织,忘我工作,却因知识分子而未入党。在他推荐下,温某加入了党组织,工作更加勤恳,后升任辽宁省司法厅厅长。他耐心地帮助机关干部学文化、写文章,提高业务水平。松树镇一名妇女抚养几个孩子,家庭生活困难,他帮助这个妇女开办小卖店,使其生活有了保障。1956年秋,李世善调往辽阳地委时说:“复县300多个村,可惜我还有3个没去过”。
李世善体察民情,不谋私利。1960年,松树绸厂停产,下放职工还乡。他女儿李人清是绸厂工人,厂党委书记问他如何安排,他回答按政策办,将女儿下放得利寺农场。儿子多次请求进城工作,均被他回绝,至今仍在农村。
1956年8月,李世善离开复县,调任中共辽阳地委委员、工业部部长。9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1959~1964年,先后任中共锦西县委第一书记、中国农业银行辽宁分行副行长、党组书记。1966年8月,调任中共盘锦垦区区委第二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批斗。
1970~1975年,先后任盘锦垦区新立农场革委会主任、台安县革委会主任、中共台安县委书记、中共盘锦地委副书记、盘锦地区革委会主任、中共营口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2月至1983年4月,先后任中共丹东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市政协主席。1983年9月19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