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律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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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制定的。其规定,一切新闻出版人员均须依法注册,若发现出版物有流言攻击共和国政体者,则可停止其出版,发行人、编辑人坐以应得之罪;毁坏个人名誉,经被污者提出诉讼,审明后应依法惩处等。后因有钳制舆论,未经参议院议决等原因而遭到强烈抵制,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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