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都
liú dū
古代王朝迁都以后,旧都仍置官留守,故称留都。如明太祖建都南京,明成祖迁都北京,以南京为“留都”。
清·侯方域《壮悔堂文集》:金陵为明之留都。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留都论诗。
明张居正《答应天抚院》:“府官始则措置乖方,致人怨忿,终则擅离职守,逃往留都。”
明 张居正《张文忠集·书牍》 四《答奉常周孝泉》:“今同乡诸贤皆聚于留都冗散,虽仆之不肖,不能相引,而诸公之处心无竞,自甘沉寂,其贤甚矣。”
清 侯方域 《马伶传》:“ 金陵为明之留都,社稷百官皆在。”
林纾《程太宜人六十寿言》:“ 黄太冲先生构祸于留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