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导师
【简介】博士生导师应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其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条件】

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至少培养过两届硕士研究生。
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
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培养的研究生质量较好。
有课程教学经历,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硕士生课程。
对年轻的教授(1972年以后大学毕业)申请担任博士生导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至少要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在国内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的学位论文。
【具体要求】从事基础性研究的教授
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8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曾被同行多次引用或曾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目前承担有国家或部(省)级的重点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在研的经费不少于3万元(个别基础研究项目不少于1.5万元)。
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的教授:
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或有重要的技术成果发表的论文或专著曾被同行多次引用或曾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获省部或国家级成果登记2项或发明专利(授权)2项。
目前承担国家或部(省)级的重点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在研的经费不少于6万元。
【说明】对于主持经费在30万元以上的重大基础性研究项目,或主持经费在60万元以上工程技术研究重大项目,或曾获国家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成员,上述要求可适当过宽。
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如《Nature》,《Science》及列入SCI,EI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对其发表论文的篇数要求可酌减。
上述指标中的著作,成果只考虑有足够证据的主要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