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自上而下地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宪法。如1889年日本明治天皇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及1908年中国清末的《钦定宪法大纲》等。钦定宪法是封建君主迫于社会要求民主的压力而制定的,对民权作了点缀式规定,而主要是以宪法的形式规定了至高无山的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