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华
陈剑华 1953年9月生,湖北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972年4月~1976年7月在和平菜场工作,1976年7月~1977年1月在汉阳区"五七"干校学习,1977年1月~1978年5月在汉阳区二商业局团委工作,1978年5月~1983年11月任汉阳区团委副书记,1983年11月~1987年2月任汉阳区财办、商委书记、主任,1987年2月~1995年12月任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995年12月~1997年9月任汉阳区委副书记,1997年9月至今任现职。
陈剑华 1953年9月生,湖北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972年4月~1976年7月在和平菜场工作,1976年7月~1977年1月在汉阳区"五七"干校学习,1977年1月~1978年5月在汉阳区二商业局团委工作,1978年5月~1983年11月任汉阳区团委副书记,1983年11月~1987年2月任汉阳区财办、商委书记、主任,1987年2月~1995年12月任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995年12月~1997年9月任汉阳区委副书记,1997年9月至今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