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文义
包文义,男,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1941年生,1961年高中毕业,同年参加工作,1964年于1966年参加辽宁省轻工厅举办的财会干部培训班学习,先后任主管会计、科长、副总会计师等职,1988年评为会计师。现任阜新市有机化工总厂副总会计帅。在改革中,加强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开展清仓利库工作。彻底扭转了物资管理的混乱局面,连年被市、局评为物资管理先进单位,为了促进全厂经济核算,推行了目标成本管理,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以总厂厂内银行为结算中心。利用银行监督、控制职能,在总厂所属98个核算单位均实行了厂内银行结算制制对松动的企业资金,压缩三项资金,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撰写的《推行实际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一文,在1984年辽宁省化工财务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以线性规划选定生产经营计划》在《财会之友》,1984年第6期发表,并获得市自然科学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