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德

刘福德,1956年4月生,吉林通榆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内蒙古海拉尔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师,梅拉尔市人大代表。1987~1991年任海拉尔市汽车总公司副经理,1991年起任经理,他在领导岗位上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改革,在科学管理上下功夫,解决了多年形成的“乘车难”问题,同时引进多种车型,开辟新线,大力实行优质服务,企业的社会、经济效益年年上新台阶。他1994年任汽车总公司总经理后,更加开拓进取,奋力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窗口行业作用,企业1995年进入区级文明单位行列,1997年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标兵。他不仅在客运主业上开创新局面,而且积极创办三产,敢于投身市场经济,1997年以来,分别在海拉尔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开设了豪华保龄球馆,1999年在海拉尔市开设了呼盟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洗浴城。这些经营项目扩大了总公司的经济来源,解决了下岗分流人员的就业问题,他在近10年间使国有固定资产从430万元增值到现在的2500万元。他个人被评为建设部劳模,并被推选为海拉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委候补委员。
刘福德,男,汉族,195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兴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长。
协助盟长负责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务输出、民政方面工作。
1974年6月—1976年8月,为突泉县学田公社大保大队知识青年下乡政治队员;
1976年9月—1977年11月,在吉林省白城地委路线教育工作队工作;
1977年11月—1982年10月,任突泉县税务局专管员、秘书;
1982年11月—1984年3月,任突泉县税务局秘书股副股长;
1984年4月—1985年5月,任突泉县税务局副局长;
1985年5月—1986年5月,任兴安盟税务处税政科负责人;
1986年5月—1988年10月,任兴安盟税务处税政科科长;
1988年10月—1991年8月,任兴安盟税务处征管科科长;
1991年8月—1994年8月,任兴安盟税务处副处长;
1994年8月—1998年10月,任兴安盟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8年10月—1999年5月,任兴安盟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兼);
1998年11月—2004年8月,任兴安盟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年8月—2006年,任中共兴安盟盟委委员、盟委秘书长。
2007年至今,任兴安盟行署副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