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会颖
刘会颖,女;1955年3月生,河北安平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大办公室主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1973年7月~1976年3月在呼和浩特市油脂化工厂工作,1976年3月~1990年5月任回民区委宣传部干事(其间,1985~1987年在内蒙古党校脱产学习),1990年5月~1993年9月任回民区文明办副主任(其中,1989~1992年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学习),1993年9月~1996年4月任新华办事处党委书记,1996年4月至今在回民区人大办公室任主任。呼和浩特市友谊服装厂当工人,1968年2月—1969年5月在厂办公室搞宣传工作,1969年5月~12月在车间工作,任团组长,1970~1971年9月任厂革委会常委,后调行政从事女工宣传工作,1971年9月~1972年11月任车间副主任,分管政治思想工作,1972年12月~1983年调厂工会工作,兼女工委员会主任,后任工会主席,1983年至今从事党务工作,任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她工作30多年来,在党的教育和培养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领导和组织也给了她一定的奖励和荣耷。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忠诚党的事业。在学习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水平、业务水平,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关心同志,生活朴实,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不论干什么工作都勤奋上进,扎实工作。多次被评为局、市级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一个党的领导干部,除做好自己的年职工作外,还要配合厂长搞好行政工作,从而使得整个领导班子形成一股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