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舞潮案
民国35年(1947年)11月,国民党的国民代表大会以「妨害风化」为由,制造出「禁舞」的提案。
民国36年下半年,国民党行政院颁布「禁舞令」,上海市政府接著宣布上海将实行分批抽签禁舞的办法,并决定第一批抽签日期为民国民国37年1月31日下午3时。濒临失业、饥饿危机的上海舞女,自发地召开舞女代表大会,成立了临时性的舞女联谊会,选出金美虹为总干事,孙致敏为副总干事,孟燕、洪小萍、沈丽芳等为委员,会址在新世界商场楼上。
舞女联谊会成立后,派代表分头到国民党市党部、市政府、社会局、民政局等处请愿;去南京国民党总统府、国大代表常委会秘书长洪兰友处请愿;拜访上海社会名流,争取他们的支持;召开记者招待会,诉说舞女受欺辱之苦,并提出必须先解决舞女的转业问题然后才能禁舞的要求。舞女们的行动得到新闻界的广泛同情,各报纷纷报道,以扩大声势。舞女联谊会还迅速办起「转业学习班」,下设缝纫、烹饪、打字、簿记、刺绣等专业,共有500余名舞女报名参加,她们以实际行动向全社会表明其渴望转业的心情。。
但是,她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未能奏效。出于无奈,1月31日下午1时,舞女联谊会在新仙林舞厅召开全市舞女与舞业职工大会,竭力抗议「抽签禁舞」。会上有记者传来消息:社会局已于当天上午11时提前抽签,有百乐门等14家舞厅中签,将被勒令停业。这更激怒了到会群众,她们立即中止会议,结队去社会局抗议。全市舞女、舞业职工及家属6000余人聚集在社会局前广场上,大声呼喊:「我们要吃饭!」「我们要转业!」「反对抽签禁舞!」「团结起来,有饭大家吃!」社会局长吴开先拒不接见。舞女们与守门警察发生冲突,遭到殴打,于是冲进社会局大门,直奔二楼,想找局长论理。但整幢大楼空无一人,原来这时局长吴开先正与潘公展、水祥云等在楼下开会,闻讯即从后门溜走,其它工作人员跟随遁逸。舞女们忍无可忍,盛怒之下捣毁了各办公室的门、窗、桌、椅,将文具、抽屉纷纷由窗口往下掷。4时30分,应召的「飞行堡垒」呼啸而至,荷枪实弹的军警边打边拖,把大批舞女架入囚车,数十人被打倒在地,797人被捕,金美虹、孙致敏、洪小萍、朱霏(职工)等人被判刑。经过斗争,市政府被迫准许舞厅照常营业。
舞潮案取得了胜利,但得利者却是舞厅老板和舞女大班们,舞女们仍然过著受剥削、受侮辱的生活。直到1949年上海解放,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才为舞女们创造了各种条件,作出了妥善安排,舞女们开始走上了自力更生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