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勋章
列宁勋章为苏联的最高奖赏,是1930年4月6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发布命令设立的。根据勋章颁发条例,此勋章可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防中建立特殊功勋的个人、集体、机关、社会团体和部队。列宁勋章章体为金质。其上的列宁头像,早期的为银质,1934—1936年的为金质,其后改为白金。章上有俄文 ЛЕНИН (列宁)字样。第一枚列宁勋章授予了《共青团真理报》编辑部集体(1930.5.23)。
根据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1934年4月16日决议,苏联英雄被授予苏联的最高勋章——列宁勋章,并发给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自1937年12月起改为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特别奖状。后于1939年8月1日改为金星奖章。1973年5月14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又发布命令,颁布关于苏联英雄称号的新规定。根据该规定,在第二次和以后再被授予苏联英雄称号时,每次除金星奖章外还授予列宁勋章。
勋章只有一个等级“苏联英雄”及“社会主义劳动英雄”是勋章当然的获得者,但也可以颁给致力于加强苏联与其他国家友好合作关系的外国人。勋章的结构是一个圆形列宁肖像,外饰金质麦穗环,顶端有一红旗,旗上刻有列宁名字。勋章的左边是一颗红星,底部有锤子和镰刀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