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显忠
高显忠 男,1943年5月出生于辽宁省。1966年本溪钢铁学校工业会计专业毕业。担任过出纳、审核会计、综合会计、科长、副总会计师、副厂长等职务。现任本钢钢管厂经营副厂长,会计师。1982年到北京钢铁学院管理工程系进修。1987年又参加了北京财经学院工业会计函授学习。1983年9月提任副总会计师,1984年7月提任副厂长,主管全厂财务与经营工作。撰写专业论文七篇,其中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三篇获奖论文五篇。撰写《试论坚持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必然性》论文,被评为本溪市论文一等奖,同时主持制定了《模拟市场机制、划小核算单位内部利润核算与考核办法》,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