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和庆
朱和庆,男,汉族,广东化州人,1962年10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79年9月后,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学习;1983年7月后,广西农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教师;1984年9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硕士研究生;1986年7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92年10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检察长办公室秘书、党组秘书;1993年7月后,任司法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秘书(其间:1995年12月至1996年12月挂任顺德市市长助理);1997年6月后,任国家司法部法制司副司长;1997年12月后,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8年9月后,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委)副书记;2003年5月后,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