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成书

广东省澄海市人,男,汉族。1939年8月生,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86年起任汕头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汕头市委第五、第六届委员,汕头市法学会副会长。1988年壅倡导“执法规范化”,使办案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合格率由1988年的95%提高到1992年的99%,改革创新,主持设立经济纠纷调解中心、立案室和房地产纠纷调解中心,对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1]
广东省澄海市人,男,汉族。1939年8月生,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86年起任汕头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汕头市委第五、第六届委员,汕头市法学会副会长。1988年壅倡导“执法规范化”,使办案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合格率由1988年的95%提高到1992年的99%,改革创新,主持设立经济纠纷调解中心、立案室和房地产纠纷调解中心,对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