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男
胡 男 男,1949年9月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系函授部,1980年开始从事财会工作,先后担任核算员,成本等,现任本钢焦化厂财务科副科长,会计师。参与全厂目标成本目标利润的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全厂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促进了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修订《焦化厂成本核算规程》,组织开展“质量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工作。负责焦化厂《会计工作达标准、上等级》活动的开展,1991年达到“会计工作二级单位”。促进了基础工作的加强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胡 男 男,1949年9月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系函授部,1980年开始从事财会工作,先后担任核算员,成本等,现任本钢焦化厂财务科副科长,会计师。参与全厂目标成本目标利润的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全厂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促进了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修订《焦化厂成本核算规程》,组织开展“质量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工作。负责焦化厂《会计工作达标准、上等级》活动的开展,1991年达到“会计工作二级单位”。促进了基础工作的加强和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