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万春
靳万春 男,1931年生,现任锦州师范学院计财处处长,1991年评为会计师。曾任股长、锦州市卫生局计财科长、处长等工作。1991年被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制革厂工作期间,制定了成本核算制度,推行了班组核算制,加强了成本管理,工厂被辽西省命名为模范单位。财务工作也多次受到省工业厅表扬。在锦州市卫生局工作期间,负责全地区卫生财务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等,总结了市结核防治院、义县刘龙台地区医院勤俭办院的经验,在省财政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受到好评。在锦州师范学院工作期间,抓了大量基础工作,制定了“校基金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撰写了“关于财务改革的探讨”论文,刊登在辽宁教育财会研究文集第八集(1991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