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程咨询中心
甘肃省工程咨询中心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投资效益,经省人民政府1986年12月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中共甘肃省委1986年12月第35次常委会议决定,省编委于1987年1月以甘编[1987] 005号文批准,成立了甘肃省工程咨询中心。
一、性质、任务与职责
(一)性质
甘肃省工程咨询中心是隶属于省发改委的县级事业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 咨询公司的成员单位,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团体会员。国家发改委1994年12月全国首批颁照认定的甘肃省首家综合类甲级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1987年1月省编委甘编[1987] 005号文批复该中心为“事业单位,按企业经营”。 1988年6月省编委甘编[1988]073号文同意省工程咨询中心暂按事业单位对待,15名编制的经费暂按事业单位拨款解决,并要求该中心创造条件,逐步向企业过渡。
(二)任务与职责
1.负责对全省新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设计任务书的初评。
2.负责对地方主要小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的审议评估。
3.接受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其它经济技术咨询业务。
4.接受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委托的项目咨询。
二、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
(一)机构设置
省工程咨询中心内设项目部、综合部、信息部、开发部和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
1987年1月省编委甘编[1987]005号文核定事业编制为15名;1992年9月省编委甘机编[1992]098号文同意增加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名;1992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带编制1名,至此,该中心总编制为3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