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桂兰
吕桂兰 女,阜新市人,1947年生,1965年参加工作。先后毕业于阜新市商校会计班、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业。从事财会工作后,先后任主管会计、股长、科长职务,1988年被评为会计师,现任阜新市烟草公司财务科长。从事财会工作28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不断钻研探索新的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与会计改革,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多次起草本单位及地区的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规定,并颁发单位及地区执行,效果显著。1990年撰写了《运用奖罚机制促进货款回收》,发表在《财会信息》杂志上。并在全省推广,收到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