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代划分的四等人之第四等。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以及当地各少数民族人民,一般是指淮河以南的南宋境内的人民。在元朝,他们地位最低,最受压迫和歧视。《元史.刑法志一》:“诸汉人、南人投弃宿卫士,总宿卫官辄收纳之,并坐罪。”又《贡师泰传》:“自世祖以后,省台之职,南人斥不用。”又《顺帝纪二》:“[至元三年]诏:‘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及郡府幕官之长,并用蒙古、色目人。禁汉人、南人不得习学蒙古、色目文字。’” 但是,当时南人是四等人中人数最多的一种,约6000万人,这使得元朝社会矛盾尖锐复杂,加速了元朝的灭亡。
按照钱大昕在《十驾斋养新录》卷九中的记载:“汉人南人之分,以宋金疆域为断,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为南人,河南省唯江北淮南诸路为南人。”
而按照元史记载,元代的“河南省江北淮南诸路”为淮西江北道、江北淮东道、山南江北道三道。
淮西江北道包括庐州路(含和州、无为州、六安州)、安丰路(含濠州)、安庆路
江北淮东道包括扬州路(含真州、滁州、泰州、通州、崇明州)、淮安路(含海州、泗州、安东州)、高邮府。
山南江北道包括中兴路、峡州路、安陆府、沔阳府、荆门州、德安府(含随州)。
也就是说今天江苏省除徐州市和宿迁市区之外的全部地区、安徽省淮河以南地区、上海市、江西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为“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