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卡
旧中国征收厘金所设的专门基层机构。清末民初全国各地举办的具有通过税或货物税性质的厘金或厘捐,征收机构一般分为三级,最上一级为厘捐总局(分二级的不设总局),其下设厘局,分布本省府、州、县或商埠。厘局又在通商要道或市镇设分局或厘卡,经理厘捐。分局或厘卡之下有的还设分卡和巡卡。分卡分两种:一种管征收;一种管查验。巡卡担任稽查和缉私,并配备有巡船、炮船等武装。事务较简的厘局,其下仅设厘卡,不再设分卡。厘卡有委员、司事、巡丁等约10余人,分卡一般仅设司事、巡丁各二人。据估计,清末全国18省厘卡总数(包括分卡)约有2500-3000处,有工作人员2.5万人左右。
词语·厘卡【拼音】:lí kǎ
【注音】:ㄌㄧˊ ㄎㄚˇ
[词语解释]旧时征收厘金的机构。一般于通商要道设置正卡,下设分卡、巡卡等。分卡下再设置查验分卡和收厘分卡。前者专司查验和缉私;后者专管征收。
【出处】:清薛福成《应诏陈言疏》:“可否饬下各省督抚察度情形,或酌减捐数,或归并釐卡,以为异日尽裁之渐。”
【示例】:清 刘铭传 《请开铁路以图自强疏》:“方今国计绌於防边,民生困於釐卡。”参见“ 釐捐 ”、“ 釐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