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法借款
又称俄法洋款或中俄四厘借款。清政府为偿付中日甲午战争赔款而向俄法财团举借的巨额债款。甲午战后,俄国乘清政府财政崩溃、无力偿付对日赔款之机,以干涉还辽邀功,抢先揽借。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6月7日,清政府驻俄公使许景澄与俄国各银号商董在圣彼得堡签订《四厘借款合同》,共19条,另附《四厘借款声明文件》一件。主要内容:借款总额为4亿法郎,合1亿金卢布,合白银1亿两;年息4厘;偿还期限36年,1910年1月1日前,每年应还数额不能增多,不能议减年息,不能一次还清;以海关收入为担保;到期若不能偿还应付本息,应向俄国提供别项收入加保;中国允准俄国不许他国干涉中国财政的监督或行政,如他国获得这种干涉权,俄国也可均沾。由于俄国财力有限,这次借款实际是由10家俄法银行共同承贷的,故称俄法借款。这次借款开帝国主义对中国政治性大借款滥觞,中国的半殖民地化日益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