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帝国宪政会。清末立宪派的政治团体。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后,流亡海外的康有为即以保皇会会长名义发出通知,宣布自1907年旧历元旦起将保皇会改名为国民宪政会,并附简要章程24条,提出“上崇皇室、下扩民权”的政纲,拟推载沣为总裁,设本部于上海,并向清政府请求立案,但未被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