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律自考部
北京大学法律自考部简介
北京大学法律自考部创建于1999年,是隶属于北京大学的公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
学校秉承北京大学严谨办学、教书育人的办学宗旨,已经为国家培养了1200多名法律专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其中400余名本科毕业生获取了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学校凭借其高水平的教学及管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并于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全国高教自考示范学校。
北京大学是法律专业自考的主考院校,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担负着全国自考教材统编及北京市地区毕业论文辅导及答辩任务。我校充分发挥北京大学的师资和资源优势,全部课程均由北京大学教师授课,并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的教学体系对学生进行科学的管理。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取得了国考通过率70%以上的好成绩。
该校开设全日制法律专业专科班和本科班,专业方向涵盖经济法、国际法、民法、刑法等各个领域。我校教授直接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并负责学生论文答辩工作。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优良者,可授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在保证教学的同时,我校也注重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六年来学校党支部共发展学生党员35名,并有730多名申请入党的同学取得了北京大学党校颁发的党课培训结业证书。另外,学生会、法学社、爱心社和书画社等学生社团,开展了众多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陶冶了学生的情操,锻炼了学生的能力。
六年来,我校的毕业生桃李满天下。他们当中有的被北京大学留校工作,有的考上了研究生;有的通过了司法考试,获得了当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资格;有的经过学校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推荐,被政府部门及众多知名企、事单位录用,在单位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今日北大学子,明天国家栋梁”。我们真诚地欢迎全国各地的有志青年,来我校学习深造。
北京大学法律自考部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全日制自学考试助学单位,自1999年开办至今,已有1200余名学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律大专、大本毕业证书;其中有400余名学生授予了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成人教育学位)。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积累了丰富的高教自考办学经验,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北京大学法律自考部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全国高教自考助学示范学校。为了充分发挥北大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水平高的优势,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2006年我校继续招收有志参加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班的学员。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法律专科 :应、往届高中、中专和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历学生,学制2年。
法律本科 :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法律专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或已通过法律专科自学考试12门以上课程的学生,学制2年。
独立本科(非法律专业专升本):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二、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与就业安置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专门人才。
三、考核及证书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教学计划和考试时间,安排授课进程。所有法律专业课程主要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富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授课,其他必修课程由北京大学有关院系的教师授课。
法律专科 :学生用两年时间,学完法律专业专科段要求的14门课程,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全部成绩及格者,可取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北京大学副署盖章的法律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法律本科 :学生在取得法律及法律相关专业专科毕业证后,再用两年时间学完法律专业本科段要求的15门课程,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全部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及格者,可取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北京大学副署盖章的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独立本科: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生,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可获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四、办学条件
学校领导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担任,并配备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富有教学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班主任对学生进行科学管理。
学校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计算机教室和运动场所齐备,生活设施齐全,男女生分区住宿,实行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