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劲松
郝劲松与媒体郝劲松曾接受过专访的国内媒体有:《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中央电视台》,《南方人物周刊》<<中国日报>>,<北京青年报>>,<<凤凰卫视>>,<<北京卫视>>,<<东方卫视>>,<<浙江卫视>>,<<天津卫视>>,<<辽宁卫视>>,<<山西卫视>>,<<黑龙江卫视>>
郝劲松曾接受过专访的其它媒体有:《意大利日报》,韩国《朝鲜日报》,阿联酋《国家报》,法国《快报》,美国《新闻周刊》,美国《基督教箴言报》,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日本《朝日新闻》,日本《产经新闻》,日本《时代杂志》,日本《东洋经济周刊》,日本《北海道新闻》,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香港《南华早报》中国中央电视台 面对面专访
郝劲松:青年法律学者,北京“三味书屋”法律顾问。“复式诉讼”理论的提出与倡导者,主张动用密集的火力轰击可疑地区,并延伸扫射,以肃清某些不合理的现象。曾先后七次提起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状告国家部委及垄断集团。因在火车上用餐,购物索要发票未果,在四个月内连续三次把“铁老大”告上法庭,并最终由北京铁路法院判决郝劲松胜诉,迫使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及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结束了中国火车不开发票的历史。因打破霸王条款被新浪网和《环球财经》杂志联合评选为“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被先后提名为2005中国法制新闻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两起案件分别入选2005中国十大案件,2005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并以“维权战士”的身份写入《2005中国法治蓝皮书》。,因介入推动铁道部春运不涨价案件入选《2006中国法治蓝皮书》,并当选2006中国十大消费维权人物,2008年因介入陕西华南虎案件和杨佳案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中国魅力人物--公义之魅”。
郝劲松与铁道部春运涨价事件2006年4月27日,因买到涨价的火车票,郝劲松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
2006年5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书面裁定不予立案,郝劲松随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撤销北京市一中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指令一中院立案受理.
2006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1日判决郝劲松败诉.12月7日,郝劲松上诉.
2006年12月27日,铁道部发言人宣布,2007年春运涨价幅度将在1月中下旬公布,此时北京高院二审尚未开庭.
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在最高检旗下的<<检察日报>>发表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要求彻底停止春运涨价.
2007年1月9日,铁道部官员向<<京华时报>>表示,铁道部不会因为郝劲松写信而改变原先的计划.
2007年1月10日上午11点,铁道部发言人突然宣布,实行了14年的春运火车票涨价制度废除,今后不再涨价.
<南方周末>随即刊发文章:春运涨停 24小时惊天大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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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选区,郝劲松在30多位师生的推荐下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郝的竞选小组先后在选区散发竞选宣言<选一个挥舞法律法律斧头的人当代表>2600份,并成为公告中的初步候选人,在正式候选人确定过程中被酝酿掉,最后以另选他人的方式得票406票,《公益时报》以<公益诉讼人士郝劲松的竞选故事>对竞选过程进行了公开报道。
郝劲松与华南虎事件2007年11月,郝劲松介入陕西华南虎事件,先后制定六套方案,向山西法院起诉周正龙,向国家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并举报陕西林业厅,随后因对国家林业局答复不服而起诉国家林业局。2008年5月郝劲松分别向国家林业局和陕西林业厅申请信息公开,6月26日因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服,郝劲松赴西安起诉陕西林业厅。6月29日,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华南虎造假事件,并查处14名政府官员。2008年9月27日,因申请旁听公审周正龙案被拒,郝劲松在陕西旬阳县法院门外撑起黑伞展现其行为艺术作品《伞于华南虎》,新京报对此事件进行图片报道.2008年11月周正龙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8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举行手机漫游费降价听证会,此前郝劲松用特快专递报名旁听被国家发改委以“会场条件限制”书面拒绝,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拒绝公开会议地点及听证会代表名单,1月21日郝劲松向北京一中院递交诉状起诉国家发改委要求撤消国家发改委拒绝其旁听的行政行为,一审二审法院均裁定不予立案。1月21日北京的<法制晚报>率先披露听证会举办地在河南大厦,1月21日晚,郝劲松入住河南大厦,1月22日在听证会举办地河南大厦,很多记者被拒绝进入会场,郝劲松在大厅展现其行为艺术作品《黑色花瓶与听证会》指听证会隐蔽,秘密,不公开,黑箱操作,象花瓶一样是摆设.在听证会之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现场,郝劲松手持发改委书面答复跳上椅子质问国家发改委官员以“会场条件限制”拒绝公民旁听是在撒谎。南方都市报与中国青年报对此事件进行了图片报道.土豆网进行视频报道.郝劲松随后在天涯论坛发表文章"我在手机漫游费听证会现场的24小时".2008年10月23日国家发改委修改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新办法规定了: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要设旁听席,公民可以旁听.消费者代表由过去的不少于三分之一修改为不少于五分之二,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设记者席.听证会举行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选拔代表和旁听人员.听证会举行15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郝劲松与钓鱼执法事件2009年9月下旬,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钓鱼执法事件",上海白领张晖与河南来沪农民孙中界分别被上海闵行交通队与浦东交通队栽赃式钓鱼执法,被扣车罚款.张晖在网上发帖控诉,孙中界一怒之下用菜刀砍断了自己的手指,张晖与孙中界不约而同地找到郝劲松做为他们的诉讼代理人.
当张晖通过电话联系到郝劲松,郝迅速决定介入此案,为张晖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电话中,郝只提了一个条件:无论胜败,决不能撤诉.张晖同意.郝鼓励张晖说:"你是好样的,至少你还敢挺身而斗,很多人是一辈子都不敢的,他们一生都不敢反抗,他们永远都是受害者".郝和他的同事立即召开会议拟定了详细计划,
第一步,在国庆前9月28号递交诉状起诉上海闵行交通队,有效利用国庆7天长假,郝计算出10月9号是立案的最后一天,在上午接到法官打来的立案通知电话后,郝立即向外界发布了这个消息,全国媒体迅速报道.
第二步,2009年10月18日,郝劲松用18封特快专递向上海18个区县申请近三年来打击黑车罚款总额的信息公开.郝劲松认为:钓鱼式执法在各地普遍存在,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这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链条。庞大的处罚金额支撑起了一个畸形的执法平台,执法机关雇用无业人员假扮‘乘客’搭车,‘乘客’则负责引诱司机收费,并把车引入执法人员设好的埋伏圈。”
“从派出钓饵、设套、埋伏,到抓人、扣车、罚款,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一辆车少则罚一万元,多则2万到3万元。以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为例,两年时间处罚5000辆所谓的‘黑车’,罚款5000多万元,巨大的罚款金额让许多交通执法部门不惜铤而走险,不择手段,陷合法公民于非法,上海每年处罚20000辆车,罚款高达两亿元,已形成庞大的产业链,‘钓鱼式执法’ 已涉嫌有组织犯罪。”
郝劲松强调,有些真正的黑车,在向交通执法部门定期交付保护费以后,得以公开运营。
第三步,揭开上海车主此前在钓鱼执法案件屡诉屡败的秘密.究其原因,背后是上海各级法院撑起巨大的保护伞,为执法犯法的交通执法大队保驾护航。
2009年10月21日,郝劲松通过媒体向社会披露上海高院违规制定的内部文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郝劲松发现该意见居然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交通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和专家”研讨出来的。郝劲松质疑该《意见》存在多种违背常理和法理之处,明显偏袒行政执法部门。
09年10月26日下午4点,上海闵行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江跑到张晖单位大吵大闹,用当手指着大喊"张晖,你要听话!"要求张晖撤诉.闻讯赶到现场的郝劲松截法官黄江,双方展开激烈的语言交锋.当晚,郝劲松在天涯论坛发表帖子"闵行法官黄江:张晖,你要听话!"该帖配现场图片和录音,点击率高达70多万,网民回帖6900多条支持张晖强烈谴责法官黄江.
第四步,2009年10月28日,郝劲松用邮寄方式向上海市公安局书面举报规模庞大的钓鱼执法人员涉嫌有组织犯罪.
2009年11月12日.张晖收到了要求其撤诉的恐吓信,郝劲松鼓励张晖要坚持下去!
郝坚定地告诉张晖:我们将在法庭上打败他们!
2009年11月19日,上海闵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张晖胜诉,法院认为闵行交通队使用不正当手段取证违法,诉讼费50元由闵行交通队承担.
郝劲松变“行为艺术家”过去一直以公益诉讼方式出现在公众视野的郝劲松如今被冠上了艺术家的身份,且大搞特搞起行为艺术。如华南虎案一审结束后,郝劲松在陕西旬阳法院门口做了“伞与华南虎”的行为艺术,他撑开的一把巨大的双层复式黑伞上写着“周正龙=替罪羊”,表达了他对虎照门事件的看法。
郝劲松称,他最近创作了艺术作品《蹲下双手抱头》。郝劲松说,人们看到这个作品可能会想到,他为什么蹲下?他为什么双手抱头?他违法了吗?他犯罪了吗?谁命令他蹲下的?他为什么不敢站起来?……郝劲松说,等开庭时,他准备带着以他这个姿势为原型创作的雕塑,放到法院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