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方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工委书记张志方[1],男,汉族,1955年3月生,河北沧县人,1978年2月入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74.10——1975.08,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中师培训班学员;
1975.08——1982.12,共青团天津市河西区委干部;
1982.12——1983.11,共青团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79.09—1983.07 天津市新华职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11——1986.06,共青团天津市河西区委副书记;
1986.06——1987.08,中共天津市委讲师团静海分团副团长;
1987.08——1988.11,天津市河西区环卫局副局长;
1988.11——1991.12,天津市河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1.12——1993.07,天津市河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保密局局长;
1993.07——1994.03,天津市河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4.03——1996.03,天津市河西区计划委员会主任;
1996.03——1997.10,天津市河西区区长助理、区计划委员会主任;
1997.10——1998.01,天津市河西区区长助理、区建委主任(1995.08—1997.12 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1——2001.04,天津市河西区副区长、区建委主任(1997.09—2000.07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1.04——2001.12,天津市河西区副区长;
2001.12——2002.12,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委副书记;
2002.12——2006.09,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2006.09——2007.01,中共天津市大港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7.01——2009.12,中共天津市大港区委副书记、区长[2];
2009.12——,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工委书记[3]。
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编制、财政、税收、审计和监察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编办、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国税大港分局、地税大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