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亚新
男,1953年6月生,汉族,吉林农安人,大学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4月参加工作。1970年4月起先后为江西生产建设兵团(乐丰良种繁殖场)十六连工人、文书、副政治指导员、场宣传处干事、场党委秘书;1978年3月考入江西大学哲学系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学习并大学毕业;1982年1月起为上海市电机公司职工大学政工组干事兼政治教师,1982年7月起先后任市机电局宣传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干部;1986年6月起先后任市机电局宣传处副处长、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988年8月起借调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工作;1989年2月起任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1994年1月起任市委组织部秘书长;1997年6月起任中共静安区委副书记(其间:1997年12月起兼任静安区副区长);1998年3月起任中共静安区委副书记、静安区区长。2005年7月起担任中共黄浦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2008年5月任上海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