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艺术美育
指以电视艺术为内容和实施手段,对人们进行审美教育,以促进人的心灵净化和个性完美的社会实践活动。电视和电影是姊妹艺术,统称为影视艺术或影视文化。它们都是以视觉为主的视听结合的艺术,都有时空变化的极大自由,都综合了语言艺术、实用艺术、表情艺术、造型艺术和戏剧艺术之长,又有鲜明个性特质的艺术,但电视一旦诞生,就进入了千家万户,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并对电影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美国作家沃尔夫·里拉是这样描述影视界的冲突的:“电视界以一种先驱者的横行霸道的热情把电影看成是正在死亡的巨人,尽管它们经常羡慕大制片厂的那些设施。而另一方面,电影界又把电视看作是一种夺去了它们的继承权的庸俗篡夺者。电影像破落的贵族无望地看着这些新贵族侵入他们的领土。当出于经济的需要,电影界的某个人被迫到电视界去工作时,他总是怀着像一个战俘在敌人军火工厂中工作那种心情而感到羞愧和屈辱。”前苏联电视理论家罗·尤列涅夫甚至宣称:“在艺术领域中,20世纪是作为电影世纪开始的,它将作为电视世界而告终。”这说明,电视是一门最具普遍性和广泛群众性的艺术,这一点甚至连电影也望尘莫及。然而,电影和电视各有其不同的审美特征和审美价值,只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二者是不会相互取代的,当前的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电视艺术除具有前述的电影艺术的美育功能外,为电视的审美本质和审美特点所决定,它还具有以下三点不同于电影艺术的独有的美育功能,这就是:(一)美育的现实功能强。就反映当代社会生活看,电影的生产周期长,制作经费多;而电视的制作周期相对要短得多,所需经费也少得多,几乎可以与现实生活同步拍摄,反映现实快。许多重大事件往往今天发生,明天就在电视上出现。这种及时的现实美育功能,是任何其他艺术所无法企及的。(二)选择的自由度高。电影放映要有一定的公共场所,供集体欣赏;电视则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它登堂入室,是典型的家庭艺术。一家人坐在一起欣赏,气氛轻松自由,可以随意交谈,评头品足。电影是强制性的,在公共场所放映,观众没有选择的自由,只能观看特定放映的影片;电视则是随意的,由于电视频道很多,观众可自由选择。而且电视可不受时间的限制,任何时间均可收看,从美育的广泛性和影响力来看,电视也超过了电影。但观赏电视也要有所节制。如有些小孩整天沉浸在电视里,容易患“电视综合症”,是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的。(三)更有利于塑造人的完美人格。就艺术题材来说,电影可以涉及到宏观和微观世界的所有领域,没有什么限制;而电视则宜选取日常生活题材,尤以表现家庭伦理、人际关系的题材见长,如我国的电视连续剧《渴望》、《孽债》,日本的电视连续剧《阿信》、《血疑》,墨西哥的电视连续剧《诽谤》、《卞卡》等。由于电视是家庭艺术,老、中、青、少几代人同时欣赏,因而在镜头处理、剪辑上较电影更具有净化的特点,这就更有利于达到伦理道德教育的目的,以培育人们高尚的审美情操,塑造完美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