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新影片公司
民新影片公司是中国早期私营电影企业。前身是1921年由黎民伟、黎海山、黎北海筹组的民新制造影画片有限公司,1923年在香港正式成立民新影片公司,由黎海山任经理,黎民伟任副经理,以拍摄新闻片为主。
1924年黎民伟带摄影机到北京,为梅兰芳拍摄《西施》中的“羽舞”、《霸王别姬》中的“剑舞”,以及其它京剧舞蹈片断,剪辑成一部两本长的戏曲短片,曾多次在影院映出。同年冬,民新在广州建立摄影场,黎民伟热情地为当时的广东革命政府拍摄了一批反映孙中山革命活动的新闻纪录片。
黎北海则编导了根据《聊斋志异》中的《胭脂》改编的同名时装影片(8本),林楚楚饰胭脂,黎民伟扮演男主角,公映后颇得好评。后因香港大罢工,民新制片工作暂停。1926年迁上海。在上海建立厂地,除摄制影片外,还承办代理拍片、冲洗、染色和放映等业务,并开办民新影戏专门学校,培养人才。这时,由黎民伟主管制作和技术,由曾留学法国的珠宝商李应生主管经济和营业。基本演员大多是他们二人的家属和好友。后聘请欧阳予倩、侯曜、孙瑜等参加编导工作。
民新公司初期的制作态度比较严肃,但因编导的思想认识不一,拍摄的影片瑕瑜互见,其中既有欧阳予倩创作的同情劳动人民、暴露黑暗社会的《玉洁冰清》(1926)、《三年以后》(1926)和《天涯歌女》(1927),也有侯曜编导的逃避现实、流露某些颓废情绪的《和平之神》(1926)、《海角诗人》(1927)等。1927年后,民新也拍摄了一些古装片、武侠片和宣扬封建迷信的影片。至1929年,先后拍摄了20多部影片。这年,李应生退出,民新与罗明佑的华北电影有限公司合作拍片,不久并入联华影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