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清朝官员等级的第二等级
包括: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加衔总督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