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阴符经
★《黄帝阴符经》在中国古代的哲学和兵学中都占有一定的地位。
简介著作名。简称《阴符经》。作者与成书年代不详。黄帝为假托之名。一说成书于北朝拓拔魏时期。一卷。传本有《神仙抱一演道章》、《富国安民演法章》、《强兵战胜演术章》之上、中、下三篇者。本书性质,论者见解各异,纷纭不一。但多认为系道教修养之术,论涉养生要旨、气功、食疗、精神调养、房中等方面。如宋·夏元鼎《黄帝阴符经讲义图说》全以内丹法释之。又《悟真篇》:“阴符宝字逾三百,道德灵文止五千。”也有以纵横家、兵家之意注释者。本书言简意赅,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倾向,历来为学者所重视。本书注本浩繁,《道藏》第54至58册中,收有二十余种。著名的有唐代李筌、张果,宋代朱熹、胥元一,元代的王道渊、俞琰等家注。
题解《黄帝阴符经》又称《阴符经》。旧题黄帝撰。学者都认为是後人伪托,有人说是战国时的苏秦,有人说是北魏的寇谦之,也有人说是唐朝的李荃;成书年代也莫衷一是,暂时都无法取得比较统一的意见。
评价
此书论述深刻,在中国古代的哲学和兵学中都占有一定的地位。
注释
唐李荃《阴符经解》
版本
《道藏》丛本
《四库全书》丛本
《广汉魏丛书》本
《墨海金壶》丛本
体例
全书只有400多字,共分三章。
上篇——论天道与人事的关系
中篇——论天道的法则
下篇——论用兵理论
黄帝阴符经 原文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物生乎身。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发杀机,斗转星移;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火生于木,祸发必 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练,谓之圣人。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也。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不能见,莫不能知。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天之无恩而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至乐性余,至静则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命之制在气。死者生之根,生者死之根。恩生于害,害于恩。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黄帝阴符经通释黄帝阴符经
上篇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中篇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日月有数,小大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君子得之固穷,小人得之轻命。
下篇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至乐性余,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炁。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于象矣。
通释经源
少宝山达观子李筌,好神仙之道,常历名山。博采方术,至嵩山虎口岩石壁中,得《阴符》本绢素书,朱漆轴,以绛缯缄之。封云:「魏真君二年七月七日,上清道士寇谦之藏诸名山,用传同好。」其本糜烂,应手灰灭。 ————《黄帝阴符经疏 序、唐李筌》
筌序所引,骊山老母之言“火生于木祸发必克”者,五行生、克之道也。
历代经注者有:太公、范蠡、鬼谷子、张良、诸葛亮、李筌及宋儒朱熹。
清朝名医徐大椿曰:“阴符赞易之书也。”
经誉:“辨天人合变之机,演阴阳动静之妙”。
《悟真篇》:“阴符宝字逾三百,道德灵文止五千。”
杨文会《阴符经发隐》曰:“隐微难见,故名为阴;妙合大道,名之为符。经者,万古之常法也,后人撰述如纬。”略补注:黄者中央之色,帝者晦明之先,中以统五行,帝以先万物,调合万有,诚乎中庸也。
吾文所谓‘通释’者,黜其定相,得其纲常也。
黜相纲常
上篇
[原文]: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略释]:
观天之道,苹果落地矣;天行健,执天之行乃同之也。尽矣,言若得此道,不假修持即得统贯全经矣。
天无不覆,地无不载。此处单言其一,以人生天地间,独泥于地故。
另,天有五气,地成四时;四时着形,五气神神;神气通畅,形随以迁矣,物物不物于物者也。况其本自先天乎?!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上者天,天主行道。君子不器。
[原文]: 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略释]:
先贤所注:五贼者,在道为五行,五行各一其性于天下,谓为金、木、水、火、土;在人为五德,五德各一其性于天下,谓为味、利、反、怨与小大。推而广之,万象之定尽于之。此形而下之言矣。
天有,天何曾有?“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以此知之五贼之生,本自有也,自居、执、住、止,毁天常故成五贼。若不有者,何出五贼?!是谓“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所谓见之者,即非见之者,绝之而已矣。
百方经教,虚广故也,故仲尼云:「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又曰:「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此则至道也,何必广谈修习欤?——筌注
[原文]: 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略释]:
此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法天象地以尽行也。
五贼在心,非心、非非心则天下无贼。
施行于天,天行健,以执有故,坏天常。然以五贼秉天常之失故,所行亦必依于天,故谓五贼施行亦本诸天。是同出而异德也,玄玄归根复命,反运五贼化五仁矣。
宇宙者,象数之运。双手者,左象右数。艮为手,《通书》以艮终焉。艮者根也,止也,本也。本立而道生。象数万有之先也。
身于两手之间,是其中也。一身合双手以象‘三’,三生万物故曰‘万化生乎身’。单言身,乃明中轴为运之旨也。
此则穷究之,化贼为仁备矣!
[原文]: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略释]:
此言于天道与法天道之行要也。
天性,人也。人为仁。
人心,机也。机者,万有枢纽。生化运之。
立天之道者,健。定人者,仁。
[原文]: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略释]:
所谓杀机,反常也。所谓反常者,即非反常,是谓反常;是无常之本体也。
有生必有杀,有杀者其生亦微明矣。见其微明而握其大要,神神哉。
天人合发,顺天应命以行。万化定基,奠基以出万化矣。
[原文]: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略释]:
巧拙者,大巧若拙也。
生杀道之常也,非所当执,伏藏以归。此以世人知有用之为用,不知无用之为用故。
[原文]: 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
[略释]:
九窍之邪者,逐欲而不自在故。
三要者,耳欲听妙音、目欲观妙色、口欲尝妙味。先贤以三要为神、心、志者,乃穷其根也。
动者,命之行也。静者,命之归也。
非动、非非动之体,尽拙此动静,故谓可以之动静。执动者弃静,执静者弃动,均背于大道,故谓邪宗。入无极之真,运此动静自然而然。
[原文]: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
[略释]:
火生于木,克于木;奸生于国,害于国;人之害生也,自害之,非天与焉。
祸与时,无常之自然也。奸火不生,时祸何尝害吾?!
此则知幽明故,防微杜渐,斯远害矣。
[原文]: 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略释]:
知之者,天常也。
修之者,思无邪。
中篇
[原文]: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略释]:
上篇以‘执天之行’为则,不以理胜。中篇此以‘顺天理,灭人欲’也。轨辄之道以此。
[原文]: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略释]:
理曰:恩生于害,害于恩。
言盗者,失道废德故。失道故,必以‘顺天理,灭人欲’成之;成之终,当明本也,故立盗言之。昔慧能以出,明此盗,直达本源,故得直超三乘。
万物赖天地而成,待于天地,自受天地所盗也。人赖万物以养,待于万物,自受万物所盗也。万物赖人以化,待于人,自受人之盗也。
本自恩,害于恩,明之者,两得。故谓世间教化德山棒、临济喝最亲。
三盗宜者,天道定人,人道法天也。以相赖故,盗不称谓盗,故安。
[原文]: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略释]:
‘四时,五气’言之于此矣。
时先者,泥地故,形而下之器矣,顾形返化神。
因形化神,四时顺成,五气朝元,开源活流故得其化而安。
[原文]: 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日月有数,小大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
[略释]:
神神之谓,乃以知无用、无为之贵也。信不足焉,有不信。莫现乎隐,莫显乎微;能不自用者,自得其用。
有数、有定,知幽明故。实为虚,虚为实;安时处顺,降伏我心,道成自然。而命此定、数者,知机宜也。《易》曰:君子见机而作,不俟终日。又曰:知机其神乎!机者易见一而难知,见近知远。
莫能见、知者,弃自能之执,不以知、见故,信之、法则之可矣。《老子》曰“则我者贵”。
所谓天下者,即非天下,是谓天下,以其形而下之谓也。
[原文]: 君子得之固穷,小人得之轻命。
[略释]:
固穷者,穷通故,数本非数,定本非定,假以方便故。
轻命者,居盗故,物于物,不物物,时动必溃。
下篇
[原文]: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
[略释]:
此言于穷通之道也,是谓修道。修道之谓教,教之道,贵以专。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道皆此也。
师者,师心也。
绝利者,依义弃利也。一源者,一心不二务,是仁也。
三反者,中庸也,三盗尽黜。昼夜者,背明故,绝圣弃知。
[原文]: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
[略释]:
此‘定、相’之源也。
非相,非非相者,长生久视之道也。
[原文]: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至乐性余,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略释]:
不可及、不可知者天,是绝众途也。索迹者无尽,道成者非天也,尽自然,故谓无恩之大恩也。
迅雷警心,烈风摧枯。乃明刑化也,刑之不如德也,明之。
至乐者,闲闲。至静者,纯真。此以却妄也。
至私者,弃圣同天。至公者,与民无犯。
子曰:“予欲无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此则非相、非非相之道也,归根以复命,焉知彼之不如此、后之不如今。
[原文]: 禽之制在炁。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略释]:
禽者,乃非离,是一之也,降伏自心。炁,一作气,五气之谓也。
制,谓其关要也。
“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干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二五者,五气下行,四时合之而成也。
生、死互根,生万物者,死万物之所在也。“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故制五气以归根,伏心毕矣。
恩害相生,莫泥之,无待者可了生死义。世之执、止而不知解脱者,乃以泥恩故。
[原文]: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略释]:
所谓天地文理者,乃知见并生,功名互显之谓也。落于有为法,不知盗而自盗也。
若乎时物文理者,彼所谓时物文理即非时物文理,所谓天地文理即非天地文理,所谓圣即非圣,是谓为圣。以异之者,言哲。所谓哲者即非哲,是谓为哲。
执相言之,哲者,择折泽,无有定法。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子曰:“声色之于化民者,末也。”
[原文]: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略释]:
此及以下之文,当谓必后人衍文也。
静者,一之也。所谓静者,即非静,是谓为静。
浸者,天覆地载,行之不已也,故得对待之定体。
[原文]: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于象矣。
[略释]:
至静,深阐于上文‘自然之道静’也。此谓于无极之真,非动,非非动之体也。
律历所不能契,谓其于异俗识之动静,类于佛家所谓‘不可量,无有边,不可思议’之功德也。
爰有奇器。爰,缘执也。有者,有生于无。奇者,奇正相化,是三也。器者,形而下之谓。
八卦甲子。八者,分也。卦者,挂,言于定相。甲者,天成象,化出。子者,地培育也。
神机鬼藏。神者,申之也。机者,定、数也。鬼者,归也。藏者,一之也。
阴阳相胜之术,括前言所谓之要也。
昭昭乎进于象矣。昭昭,微明日显也。此言于象,前则以数,是象本乎数也。进者,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