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诫
人物简介李诫(1035年—1110年),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新郑)人。北宋著名建筑师。
其曾祖父李惟寅、祖父李敦裕、父亲李南公、兄弟李譓,都供奉于朝廷官位。宋神宗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李诫任官郊社斋郎,后任曹州济阴(今山东省菏泽县)县尉。从哲宗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开始在将作监(主管土木建筑工程的机构)供职,前后共达十三年,历任将作监主簿、监丞、少监和将作监,主持营建较大建筑有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及太庙。李诫一生除主要在将作监任职外,还一度当过虢州知州,并且很有政绩。
李诫为人博学多闻,另著有《续山海经》、《琵琶录》、《续同姓名录》、《马经》、《六博》、《古篆说文》等著作多部。他的书画深受书画行家宋徽宗的好评。
李诫是个被埋没的科学家,《宋史》没有为他立传,明清两代《郑州志》、《郑县志》亦无他的传记。《宋史》评价他的父亲为人是“反复诡随,无特操,识者非之”。对于其兄,当时“人以为刻薄”。
《营造法式》简介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受命重新编修《营造法式》(――原名《元祐法式》,哲宗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完成),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完成,徽宗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颁行。成为当时官方建筑的规范。除《营造法式》外,还著有续山海经十卷、续同姓名录二卷、琵琶录三卷、马经三卷、六博经三卷、古篆说文十卷。
《营造法式》全书正文共三十四卷,加上“看详”(相当于“编者说明”)一卷,“目录”一卷,共计三十六卷。正文共有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条,其中除解释名词的两卷二百八十三条外,其余三百零八篇、三千二百七十二条是来自工匠的实际经验,这些条目占全书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可以说《营造法式》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建筑方面宝贵经验的总结。
《营造法式》体系严谨,内容丰富,是当时建筑科学技术的一部百科全书。书中几乎包括了当时建筑工程以及和建筑有关的各个方面。它把当时和前代工匠的建筑经验加以系统化、理论化,是进行建筑工程不可缺少的手册。
《营造法式》按内容可以分做名例(一卷、二卷)、制度(三卷到一五卷)、功限(一六卷到二五卷)、料例(二六卷到二八卷)、图样(二九卷到三四卷)五个部分。其中,《营造法式》用很大的篇幅(十三卷)列举了各种工程的制度,包括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共十三种一百七十六项工程的尺度标准以及基本操作要领,类似现代的建筑工程标准作法。这一部分突出地反映了我国古代建筑工人的卓越才能和我国古代建筑的高度技艺水平。
特别值得重视的是,书中提出了一整套木构架建筑的模数制设计方法。《营造法式》规定,凡设计和建造房屋,都要以“材”作为依据。“材”有八个等级,可以按房屋的种类和规模来选用。
我国古代的技术书籍,多重文字,很少图样。而《营造法式》不仅内容十分丰富,而且附有非常珍贵的建筑图样,开创了图文并茂的一代新风。附图共占六卷,凡是各种木制构件、屋架、雕刻、彩画、装修等都有详细图样。这些图样细腻逼真,丰富多彩。其中既有工程图,也有彩画画稿,既有分件图,也有总体图,充分反映了我国古代工程制图学和美术工艺的高度水平。这些图样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清楚地理解文字表达的内容,而且可以使我们从中看出当时建筑艺术风格。
总之,《营造法式》具有高度的科学价值,它在中国古代建筑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对后世的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元朝水利工程技术中关于筑城部分的规定,几乎和《营造法式》的规定完全相同。明朝的《营造法式》和清朝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也吸取了其中很多内容。《营造法式》是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珍贵资料,其中许多经验和知识到现在还有重要参考价值。正因为这样,它受到了国内外建筑学界的高度重视。李诫作为《营造法式》的编著者也受到人们的广泛赞扬。
李诫是个博学多能的人。他精书法,善绘画,喜著书。除《营造法式》外,还著有《续山海经》十卷,《续同姓名录》二卷,《琵琶录》三录,《马经》三卷,《六博经》三卷,《古篆说文》十卷。在书法上,篆、籀(音咒,zhòu)、草、隶,无所不能。据说他家藏的几万卷书中有几千卷是他亲手抄成的。他的绘画颇得古代名画家笔法,曾绘《五马图》进呈给宋徽宗。可惜这些都已佚失了。流传下来的只有《营造法式》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