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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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署名。雍正八年(1730)置。管理大臣无定员,简派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兼领。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谕旨特交事,各督其限期,每月稽察各部院存案,年终汇报,引见官员有无逾限遗漏,三月汇报一次,并稽查修书各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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