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
词目:传票
拼音:chuán pìao
基本解释
[summons] 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会计工作中据以登记账目的凭单
详细解释
1. 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
《太平天囯资料·畿辅平贼纪略》:“专持传票字一张,逼之至局索输将。”郭沫若《海诗集·跨着东海三》:“普通要逮捕人或搜查人家,没有检事的传票,警察论理是不敢专擅的。”
2. 会计工作中据以登记帐目的凭单。
基本含义
1、法律用语。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传唤民事当事人、刑事被告人等出庭的一种凭证。有刑事传票和民事传票等。
2、会计用语。记账凭证的同义语。有现金收入传票、现金支出传票和转账传票等。当银行的会计凭证作为记账凭证使用的时候,因为要在银行内部进行传递,因此,记账凭证,又称作“传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