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婚姻
词语解释词目:入赘
拼音:rù zhuì
释义:
字面理解即“入”——进入、加入等,“赘”——累赘。所以指的是男方到女方家里落户,俗称“倒扎门”。
基本解释:
[marry into and live with one's bride's family] 上门女婿,男子到女方家落户
今夜要来入赘,没奈何,只得允从。——《杨家将演义》
详细解释:
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其家庭成员。
《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 玉英 女儿有如此美才,后日不舍得嫁他出去;访一个有才学的秀士入赘家来,待他夫妇唱和,可不好么?” 清李渔《凰求凤·媒间》:“ 乔老爷 无子,只有这位小姐,不肯嫁他出门,要你过来入赘的。”丁玲《夜》:“他也曾离开过这里,挟着一个小包卷去入赘在老婆的家中,那时他才二十岁。”
简介在旧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女到男家成亲,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了。但是也有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但旧社会有一种偏见,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常常被人耻笑为“倒扎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所以,旧社会入赘的不多,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变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鼓励男到女家成婚落户,并享有平等的权利。
入赘风俗: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原为母系家族婚制,是从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遗俗的发展。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或是女方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或是男子家贫而无力娶妻,只能以身为质到女家完婚。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接续宗祧,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赘婚有改为妻姓与不改姓两种形式。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到女家落户者,大多出于日常生活、住房、养老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