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治理
以小流域为单元,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林牧渔各业用地,布置各种水土保持措施,使之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形成综合的防治措施体系。流域是地面水和地下水天然汇集的区域,是水土流失和开发治理的基本单元。流域大小的划分是相对的,根据水利部规定,中国目前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小流域概念,是指面积小于50平方公里的流域。实践证明,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集中、连续的治理,是治理水土流失的一条成功经验。小流域治理的目的在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充分发挥小流域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有利于集中力量按照各小流域的特点逐步实施,由点到面,推动整个水土流失地区水土保持工作,使水土保持工作的综合性得以充分体现。
说的通俗一点儿,所谓小流域治理就是以集水面积小于100平方公里的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根据流域特点使用不同的水土保持措施,坡面上修水平梯田,造林、种草、沟道内建大小淤地坝,使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各尽其能,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可以是不同的水土保持措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能全面而有效地制止不同部位和不同形式的水土流失。同时可以充分有效地提高天然降水的利用率,减少地表径流。从而做到水不出沟泥不下山。
[1]根据水利部的规定,小流域治理的标准是:①治理程度达到70%以上,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②建设好基本农田,改广种薄收为少种高产多收,做到粮食自给有余。③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治理前增加30%-50%。④缓洪拦沙效益达70%以上。⑤工程设施拦蓄雨量标准,各地自行规定,做到汛期安全。目前,中国各级开展重点治理的小流域达7000多条,总面积20多万平方公里,经过治理的小流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十分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