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格律诗派
1923年,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梁实秋、陈源等人发起成立新月社,开始是个俱乐部性质的团体,共后,因提倡现代格律待而成为在诗坛上有影响的社团。
新格律诗派因此逐步形成,由于新格律诗派源自于新月社,所以也称为新月派。
1925年,闻一多回国,徐志摩接编《晨报副刊》,并于1926年4月1日创办《诗刊》,团结了一大批后期"新格律诗派"的新诗人。
新格律诗派是中国新诗史上活动时间长并在创作中取得了较高成就的诗派。新格律诗派提出了“理性节制情感”的美学原则,提倡格律诗,主张诗歌的色彩美和意境美,讲究文辞修饰,追求炼字炼意,其鲜明的艺术纲领和系统理论对中国新诗的发展进程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新格律诗派诗人中,徐志摩是最有代表性的杰出诗人。
新格律诗讲究三美:建筑美、绘画美、音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