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引渡或起诉
aut dedere aut punier
或引渡或起诉
即发现嫌疑犯的国家如不将其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一律将案件提交其主管当局,以便起诉。
该主管当局应按照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罪行案件的同样方式予以判决。
这是国际承认的引渡的一项基本原则.
“或引渡或起诉”原则一般被理解为普遍性管辖权的实现方式,但是,该两者在适用范围上存在着交叉。国际刑法公约中关于引渡的共同性条款对“或引渡或起诉”原则起到补充性作用。“或引渡或起诉”原则的最终目的在于赋予犯罪人所在国以设定管辖权的义务。“引渡”与“起诉”的义务对于国家来说应当是选择性的关系。缔约国仅仅有将犯罪分子提交主管机关的义务,而不存在起诉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