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尊素
黄尊素(1584-1626),字真长,号白安,余姚通德乡黄竹浦(今浙江省余姚市梁辉镇)人。明末重臣。黄宗羲父亲,东林党成员,明朝末年被冤杀的“七君子”之一。
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授宁国推官等职。天启二年(1622)升御史。精敏强执。敢进言,为权宦所忌,他謇谔敢言,尤有深识远虑。次年冬疏请召还刘宗周等学者,弹劾通政使丁启睿等。疏论任命巡抚应当京官和地方官并用,恢复在便殿召见大臣面议重要政事旧制,均不被采纳。后又上书力陈时政十失,劝帝“进贤退不肖”,抗疏论劾魏忠贤,疏入,阉党魏忠贤大怒,谋廷杖治之,经人营救,乃夺俸一年。一次,魏忠贤指使数百小宦官闯扰内阁,众阁僚俯首不敢言,他厉声喝止。继又上书论万燝廷杖卒,反对廷杖,并揭露权臣以此斥异己、泄私仇。数次得罪魏忠贤,万历五年被阉党曹钦程弹劾,革职,居苏州城郊。
汪文言初下狱,魏忠贤即欲罗织诸人罪,知黄尊素能识破他的阴谋。魏忠贤恨甚,指使李实弹劾他,魏忠贤遣人数探行踪,携钤印空白驾帖,填黄尊素等7人姓名往捕。适逮者失落驾帖,不敢至。他自知不能免,即囚服诣吏自投诏狱。被捕后,拷打备至,知狱卒将害己,赋诗一章,遂死。崇祯初,赠太仆卿。福王时,追谥号忠端。墓在今余姚陆埠镇化安山。
著有《忠端公集》、《四书缄》、《隆万两朝列卿记》等。子黄宗羲、黄宗炎、黄宗会,负高名,史称“东浙三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