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报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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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 sector retaliation 交叉报复

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协定》规定:投诉方在考虑将中止何种减让或其他义务时,应遵循下述各项原则和程序:

a)首先应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丧失的相同部门内寻求中止减让;

b)如果投诉方认为在同一部门中中止的作法不可行或不能有效,则可寻求中止相同协议中其他部门的减让或其他义务;

c) 如果上述第二种作法也不可行或不能有效,且情况十分严重,则可在另一适用协议项下的部门内实行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

这后两项内容即通常所谓的“交叉报复”或“跨部门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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