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死刑的一种执行方法。凿开犯人的头骨。
《汉书·刑法志》:“ 秦 用 商鞅 ……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鑊亨之刑。”
汉 刘向 《列女传·齐太仓女》:“自是之后,凿颠者髡,抽胁者笞,刖足者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