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文庙
泾阳文庙
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咸阳城北27公里处泾阳县文庙街。始建年代待考。1980年,泾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嘉靖年间(1522~1566)毁于地震,知县钟岱重修,万历四年(1576)、崇祯五年(1632)、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及嘉庆、道光年间均有修葺。同治四年(1865)知县黄傅筹修大成殿,光绪十一年(1885)安吴堡周氏捐银4万两重修,规模宏大。文庙现存建筑有戟门、乐房、东西庑殿和大成殿等。1985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迁入办公,现为县博物馆所在地。查考旧志,对文庙始建年代均无记载。宋代邑人所著《重修文庙碑记》中载有宋元右五年(1090)重修文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