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隶的母亲

小说《为奴隶的母亲》《为奴隶的母亲》是作家柔石写于1930年的一部短篇小说。3月1日发表在《萌芽》第1卷第3期上。小说通过对旧社会惨无人道的“典妻”现象的描写,控诉了封建社会残酷的经济剥削、阶级压迫以及对劳动人民的精神奴役和摧残,揭露了封建道德的虚伪和堕落。
作品着力刻画了一个被压迫、被摧残、被蹂躏的贫苦妇女——春宝娘的形象。因生活所迫,她不得不忍痛撇下5岁的儿子春宝,被丈夫典到邻村一个地主秀才家当生儿子的工具。当地主的目的达到之后,她又被迫和另一个儿子秋宝生离死别。她拖着黄瘦疲惫的身体,带着痴呆麻木的神情,离开秀才家;回到自己那间破屋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而分离了3年的儿子春宝又陌生得不认识她了。
春宝娘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却被剥夺了亲子之爱;她是有丈夫的女人,却不能做合法的妻子,享有做母亲的权力。她是商品,是工具,是一种特殊的奴隶。作者借“为奴隶的母亲”,向吃人的旧社会提出的血泪控诉,是怵目惊心的,是发人深省!作者以十分严峻冷静的笔触,采用白描手法,将深挚的情感蕴含在朴素、真切的生活描写中,不夸饰、不渲染,冷静谛观人生,严峻解剖现实,让读者从清晰的生活画卷里去探索思考重大的人生问题,表现了深刻的现实主义精神。
电视电影《为奴隶的母亲》片名:《为奴隶的母亲》

类型:电视电影
出品:电影频道节目中心
时间:2003年出品
原著:柔石
编剧:聂造、阎建钢
导演:阎建钢
制片人:邓涛
演员名单刘子枫饰李秀才
何琳饰阿秀
柏寒饰李太太
故事梗概影片根据“左联”作家柔石的同名短篇小说《为奴隶的母亲》改编。
民国时期的浙江东部某地,李秀才一家是当地的大户人家,太太多年未有生育。农民阿祥久病不愈,无力还债养家糊口,便把年轻美丽的妻子阿秀以100块大洋“典”给老秀才为期三年,为李家传宗接代。
为了替丈夫还债和久病不愈的儿子春宝,阿秀含泪忍辱出了家门。初到李家,太太什么粗活都不让她做,秀才老爷对她也是十分疼爱。一切都天随人愿,不久阿秀就怀了孕、生下儿子秋宝。李家有后了,老爷太太喜不自禁,阿秀的“使命”似乎也完成了。从此,太太开始冷遇阿秀,不仅强行抱走了儿子秋宝,还让她干起了粗活累活。秋宝一周岁生日的时候,春宝病得很重,阿祥前来“送礼”,为了向阿秀要钱给儿子治病。这些都被太太看到,二人争执间打碎了老爷送给阿秀的祖传玉镯。老爷知道阿秀还是忘不掉原来的丈夫和孩子,打算让她离开,可是三年合约未满,便让她做起了李家的佣人……
这个家,人难留;那个家,情难舍。
三年前,满怀屈辱与不舍而去的女人;三年后,又痛苦而彷徨地回来。
亲生的两个孩子天各一方,一个是穷人家的孩子,一个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精彩视点“典妻”,即把自己的妻子“典”给他人一定的年限,为别人家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一种形式,是旧时浙江东部农村的一种荒唐落后的陋习。那时候的女人没有人格没有尊严,被当成传宗接代的工具和可以交换买卖的商品,当时著名的左联作家柔石据此创作了这部流传至今的短篇小说《为奴隶的母亲》。
特定的历史氛围、古旧的徽州老屋、灰暗的色调、独具匠心的镜头语言,以及何琳、刘子枫新老两代演员出色到位的表演,都是本片的精彩看点。
所获奖项2005年11月,何琳凭本片阿秀一角获第33届国际艾美奖最佳女主角奖
沪剧剧目
现代戏。剧情简介:浙东青年农民张根生,平时拼死拼活还难以维持一家三口的生活。田租、高利贷逼得他走投无路,只得将心爱的妻子春宝娘典给财主温秀才。春宝娘为了全家要活命,离别了亲人到温家去作奴隶,并成为温家传宗接代的工具。孩子生下后,即被剥夺了做母亲的权利。根据柔石同名小说改编,编剧金人,导演万之,作曲水辉,舞美设计李章复,主演杨飞飞、赵春芳、宋小琴。1954年9月勤艺沪剧团首演于明星大戏院。1962年修改重演,由叶高导演;1979年修改重排,由商周导演;毛羽参与主演,舞美设计张莹。1991年修改重演由金人导演。该剧“离别”、“思家”、“归来”等场面颇动人;杨飞飞的“补衣裳”、“扎鞋底”、“归来”等唱段,流传很广,是杨飞飞代表剧目之一。剧本于1957年由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中国唱片公司上海分公司出版有杨飞飞《为奴隶的母亲》录音盒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