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兑换
外币兑换业务 Foreign Currency Exchange
1.产品介绍:
外币是通常所说的外国货币。外币兑换是对个人客户提供的一项柜台服务,包括买入外币、卖出外币和一种外币兑换成另一种外币。
2.产品服务功能:
为个人客户提供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或其他外币的服务。
3.服务对象:
境外个人客户。
目前银行可兑换的币种有:美元、欧元、港币、日元。
1)买入外币的手续:
(1)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士手中持有的可自由兑换货币需要兑换成人民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行营业部办理兑换;
2)卖出外币的手续:
(1) 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士手中持有未用完的人民币要求兑回外币,可凭自开出起6个月内有效的外币水单准予一次性兑回外币;
3)卖出外币的手续:
(1)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士可以将一种外币兑换成另一种外币;
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
1.业务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自然人及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 持中国护照的中国自然人。
2.业务种类:
1)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朝觐、探亲访友、境外就医、自费留学、其他出境学习、商务考察、境外培训、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外派劳务。
2)没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的、境外邮购的、境外直系亲属救助。
3.办理旅游及自费留学的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所需提供的资料:
1)旅游:出境旅游的,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持团体签证者,可持经旅行社盖章确认的团体签证复印件)办理。前往对我国实行落地签证、免签证的国家及地区而无法再出境前提供签证的,银行可凭境内居民个人的因私护照直接办理。
2)自费留学(含保证金)
a.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一学年或学期的学费,持因私护照、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费用证明(如无法提供录取通知书及费用证明原件的,可提供传真或网上下载件)办理。
b.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相应年度或学期的费用证明办理;对于已在境外学习,继续转往其他学校就读的,在购买拟就读学校的学费时,可以参照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的要求办理。
c.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一学年或学期的生活费,持因私护照、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办理;自费出境学习人员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生活费,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学生证等在读证明或相应年度(学期)的学费费用证明办理。
购汇人员护照上未注明身份证号码的,购汇时仍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
d.对于自费留学人员只有在汇出或在境内银行预交签证保证金后才能取得有效入境签证的特殊情况,允许其在银行交纳2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后,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办理购汇手续。
e.自费留学人员兑换每年或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后,不得再申请兑换其他出国(境)项下的等值5000美元外汇及半年以上(含半年)的等值8000美元外汇。
f.其他有实际出境行为的情况,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其他相关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