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尘控制区
烟尘控制区是指为防治烟尘造成大气污染而按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对烟尘污染源加以严格控制的一定区域。在我国;通常以城市街道和行政区为单位划定一定区域:对各种锅炉、窑炉、茶炉、营业灶和食堂大灶排放的烟气黑度,以及各种炉窑、工业生产设施诽放的烟尘浓度,进行定量控制,使其达到规定的标准。烟尘控制区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对达到烟尘控制区标准的,发给《烟尘控制区证书》,并给予表扬。对已建成的烟尘控制区,应当定期进行复查,达不到烟尘控制区标准的,应当收回《烟尘控制区证书》,并限期改正。
烟尘控制区是指为防治烟尘造成大气污染而按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对烟尘污染源加以严格控制的一定区域。在我国;通常以城市街道和行政区为单位划定一定区域:对各种锅炉、窑炉、茶炉、营业灶和食堂大灶排放的烟气黑度,以及各种炉窑、工业生产设施诽放的烟尘浓度,进行定量控制,使其达到规定的标准。烟尘控制区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对达到烟尘控制区标准的,发给《烟尘控制区证书》,并给予表扬。对已建成的烟尘控制区,应当定期进行复查,达不到烟尘控制区标准的,应当收回《烟尘控制区证书》,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