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桥镇
乡镇简介姥桥镇历史悠久,自唐朝隶属和州,据官方资料显示该镇面积123平方公里,耕地7万亩,辖8个村委会,2个社区。镇位于和县中部,距和城仅3公里,滁芜省道穿境而过;东临长江,与马鞍山一江之隔,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及长江深水码头即将在此动工兴建;南依巢芜高速、芜湖长江大桥,淮南铁路近在咫尺;北靠合宁高速、南京长江三桥、属南京1小时都市圈;西面巢宁路。环境优越,水陆交通便捷。
农业结构姥桥镇农业资源丰富,截止至2008年底,该镇有耕地70000亩,可开发水面近2万亩。初步形成优质粮油、无公害蔬菜、特色水产、苗木花卉、畜禽饲养五大基地。年产优质水稻27000吨,油料8000吨,蔬菜30000吨,大豆300吨,水产品5000吨,已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农产品供应基地。[4]
工业结构该镇依托于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投资环境,姥桥镇近年来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已形成建材、饲料、食品、服饰、日化、吸塑、农副产品加工等工业体系。[6]
商贸发展姥桥镇乃百年古镇,人口集中,月逢6集,辐射周边50多万人口,年贸易额1亿多元,商贸环境得天独厚,子古以来就是商贾云集之地。多种商品琳琅满目,价廉物美,生意火爆,集镇娱乐、休闲等配套设施齐全,能给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是商贸、房地产、服务业开发投资的理想首选之地。[5]
历史沿革1956年置姥桥乡,1958年成立公社,1988年改设镇。1997年,面积57平方千米,人口3万人,辖姥桥、夏祖、马伏、油坊、黄蒲、乔山、菱湖、陈华、陈何、义和、张扬、六梁、隐驾、东江、邓周、六联、姥下河、上庄、九联、盛旺、刘夏20个村委会和1个街道居委会。2004年,将原联合乡的庙镇、郑蒲、东埂、新陶、罗韩、陶李、新庙、联合、官林、官塘、红光、三桥12个村委会并入姥桥镇。全镇辖姥桥街、联合2个社区,盛旺、姥桥、菱湖、义和、先丰、乔山、黄蒲、六联、隐驾、六梁、东江、油坊、庙镇、东埂、郑蒲、罗韩、新陶、陶李、红光、三桥、联合、新庙、官林、官塘24个村。[3]
基础设施姥桥镇是巢湖市中心镇之一,镇区面积5平方公里,集镇年贸易额达1亿多元。截止至2008年底,镇内建有5000KVA变电所两座,日供水能力25000吨自来水厂4家,教育、卫生、金融、治安、通信、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完善。拥有13.5公里长江深水岸线,水运船只500余艘,年吞吐量2400万吨。[1]
人口数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
总人口
28660
男
14986
女
13674
家庭户户数
7905
家庭户总人口(总)
28483
家庭户男
14853
家庭户女
13630
0-14岁(总)
7263
0-14岁男
4221
0-14岁女
3042
15-64岁(总)
18849
15-64岁男
9659
15-64岁女
9190
65岁及以上(总)
2548
65岁及以上男
1106
65岁及以上女
1442
户口本地住在本地
27400
姥桥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简介姥桥镇地处长江之滨,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人口6.2万,地域面积约123平方公里。与马鞍山、芜湖仅一江之隔,距南京、合肥均不到1个半小时路程。姥桥镇作为和县的四大经济板块之一,正越来越发挥着它的巨大优势,在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等诸多领域正迎来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而工业集中区建设为我镇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姥桥镇工业集中区始建于1999年4月,集中区规划面积约500亩,目前建成面积约258亩。工业集中区内现有落户企业14家,从业人数436人。现有的工业集中区共带动劳动力转移281人,平均每年能给每个转移劳动力平均增加收入约5000元。
截止目前,姥桥镇工业集中区共利用市外内资1.48亿元,吸纳市内民间资本4200万元。自集中区建成以来共实现工业产值3.2亿元,利税总额5900万元,税收总额约1400万元,约占财政收入的34%。其中2007年以来共实现工业产值6000万元,利税总额1300万元,税收总额约32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37%。
姥桥镇注重将工业集中区建设同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今春,邀请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姥桥镇2007—2020年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将马鞍山长江大桥(桥西)经济区和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纳入规划范围,坚持“规划先行,建管并重”的原则,统筹发展。在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我镇始终坚持将其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努力做到资源不浪沸,投资不重复,未雨绸缪,共同推进。
在加大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对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一律不引进,对国家限制投资的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小于300万元的企业做到尽量不引进。对工业集中区现有存在污染的落户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引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姥桥镇的工业集中区已初具规模,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土地储量严重不足,向群众征地越来越难以及用地指标难以争取等尤为突出,这是目前工业集中区发展存在的最大困难。为解决这此矛盾和问题,我们的做法是:(一)、加大政府投融资力度,提高土地征用补偿费,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完善好各项手续,增加土地储量;(二)、严格把好招商引资企业入门关,对固定资产投资过少的企业尽量不引进,对已引进的企业督促其尽快施工投产,同时严格控制招商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量,坚持“够用不多给”的原则,谨防投资者“圈地”,以节约用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