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机器局
同治四年(1865),李鸿章自江苏巡抚升任两江总督,将原苏州洋炮局迁往南京,扩充后建立金陵机器制造局,简称“金陵机器局”、“金陵制造局”。名义上由清政府委派总办经管,实际大权掌握在英国人马格里手中。该局从外国购置机器,聘用外国工匠作为技术指导,主要生产枪支、火炮、子弹及其它军用物资。到同治八年,已能制造多种口径的大炮、炮车、炮弹、枪弹及各种军用品。光绪五年(1879)以后,金陵机器制造局已成为拥有机器厂三座,翻砂、熟铁、木作厂各两座,以及火箭局、火箭分局、洋药局、水雷局在内的近代军工企业。产品主要供应淮军及本省各防营应用。光绪七年后又添设火药局。其常年经费,自光绪五年后由南、北洋各拨银五万两,以后南洋又加拨一万两,总计十一万两,光绪十一年后又由户部增拨江海、九江、江汉各关税银十万两。民国十七年(1928),国民党政府将该局并入上海兵工厂,改称“上海兵工厂金陵分厂”,次年又改称“金陵兵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