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少梅

黄少梅,国家一级演员,著名星腔艺术家。曾任中国曲艺家协会理事,广东省曲艺家协会第五届主席、广东音乐曲团分队长、艺委会委员,广州市第五届政协委员。现为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广东省曲艺家协会第六届名誉主席。
黄少梅早在40年代十三岁时,就拜星腔第二代传人、星腔泰斗李少芳为师。次年即在广州茶座演出,踏上从事曲艺生涯的第一步。随后,又跟随李少芳到香港,先后在“高升”、“先施”等多间大茶座,演唱粤曲。1949年广州解放,即回到广州,继续在歌坛献艺。1950年,在澳门深造音乐和粤曲艺术,通过名师传艺指点,和自己长期不断的登台实践,以及刻苦的深造,为攀上“星腔”艺术的高峰,打下坚实的基础。
1956年,参加广州市第一次专业曲艺汇演,她演唱的《子建会洛神》,获得一等奖。1958年,在广东民间音乐曲艺团工作。同年八月,赴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曲艺汇演。1963年,参加广州市第一届羊城音乐花会,她演唱的《花木兰巡营》获一等奖。在“文革”十年浩劫期间,她被下放“五七”干校,1972年重返广东音乐曲艺团。
1980年,她所演唱的《歌手春秋》,获得广州市专业曲艺汇演独唱一等奖。1982年至1983年,她所演唱的《风雨梧桐》、《荔镜缘》、《行花街》分别获得广州市专业曲艺汇演独唱一等奖和太平洋影音公司云雀奖。1982年至1986年间,曾先后多次赴香港、澳门演出,她所演唱的“星腔”,受到港澳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1986年,她演唱的《瀛台恨》,获广州市专业唱腔改革优秀奖。在全国曲艺表演唱中,她演唱的《乡恋》获一等奖;同年举行“黄少梅星腔独唱会”,荣获第二届鲁迅文艺奖,曲艺奖。1987年代表广东曲艺界赴北京参加中国首届艺术节演出,同年并赴美国、加拿大演出。1993年又赴美国作商业性的演出。
由于她的粤曲演唱成就和星腔艺术的造诣,被公认为“星腔”第三代传人。
1956年至1987年,黄少梅先后在中国唱片社广州分社、太平洋影音公司、白天鹅影音公司、新时代影音公司、佛山出版社、香港红A公司、百利唱片公司等灌制唱片、卡带等数十余款,风行国内外。1985年举办个人从艺40周年的“星腔演唱会”,为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筹集资金。通过唱片、卡带的传播,黄少梅的星腔艺术,扬声艺海,享誉国际。
1956年即被选为广州市荔湾区政协常委。1958年当选为全国曲协委员。1981年,由于其星腔艺术的成就,被《中国戏曲曲艺辞典》登载,列为全国曲艺知名演员。1981年至1988年,当选为广州市第五、六届政协委员,1985年至198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广州市文化局先进工作者,1986年又被评为省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受到广东省政府的记功奖励。1987年被评为国家一级演员。由1988年1月至1997先后当选为广东省第六届政协委员、民盟广州市委员、广东省第七届政协委员、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曲协主席、中国曲协理事。1996年光荣赴北京参加中国曲协第四次代表大会。1956年曾代表广东曲艺界接待前苏联领导人伏罗希洛夫及中央领导人贺龙、彭真和省长陶铸等。1958年,在参加第一届全国曲艺汇演期间,在北京怀仁堂受到周恩来总理、朱德及中央文化领导的接见。1996年赴北京出席全国文代会,受到江泽民总书记的接见。同年底,番禺炎黄文化研究会成立被选为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