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条约

简介1955年5月14日,苏联、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波兰、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8国针对美、英、法决定吸收联邦德国加入北约一事,在华沙签订了《友好互助合作条约》,同年6月条约生效时正式成立了军事政治同盟──华沙条约组织,简称华约。总部设在莫斯科。
条约规定:“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武装进攻,每一缔约国应......个别地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
该组织成员国有保、捷、民主德国(1990年9月24日正式退出华约组织)、匈、波、罗、苏、阿尔巴尼亚(1968年9月13日宣布退出华约组织)。
1991年2月25日在布达佩斯举行的华约政治协商委员会特别会议上,华约6个成员国(保加利亚、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匈牙利、苏联)的外长和国防部长分别代表本国在一项议定书上签字,宣布华沙条约组织所有的军事机构从1991年4月1日起全部解散,同时停止一切军事行动。1991年7月1日,华沙条约缔约国政治磋商委员会在布拉格举行的会议上,与会各国领导人签署了关于华沙条约停止生效的议定书和会议公报,至此华沙条约正式解体。
华沙公约的组织机构政治协商委员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各缔约国党的第一书记、总理、国防部长和外交部长组成。负责协商和决定缔约国的国防、政治、外交和经济等重大问题。下设常设委员会(驻莫斯科),联合秘书处(执行机构,设在莫斯科)。
国防部长委员会,最高军事机构。由缔约国国防部长、华约联合武装部队总司令和总参谋长等人组成。主要任务是研究共同的军事政策及联合武装部队的训练、演习、组织建设等问题。
外交部长委员会。负责协商各缔约国的对外政策。
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军事指挥机构。负责对华约武装部队的领导、训练、装备和调动等。各缔约国派一名将军作为常驻代表,苏联国防部第一副部长任总司令,其他成员国的国防部长或副部长任副总司令。
成员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
波兰人民共和国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
观察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蒙古人民共和国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中国与华沙条约
中国为什么不加入华约,其实看看华约成立的时间就知道了。华约成立于1955年,此时与中国关系较好的斯大林已经去世,赫鲁晓夫实际上与中国貌合神离,尽管当时还没撕破脸,但关系已经没那么热了。再有就是朝鲜战争让中国人看到,老大哥是靠不住的,一切都要靠自己才行。而且中国当时的条件已经不允许我们卷入任何战争了,朝鲜战争之后我们需要很好的修养,跟美国我们一直保持了接触,不想与他们再次冲突了。
影响和结局北约、华约两大国际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双方以冷战形式的军事对抗正式开始。
但华约一开始就建立在以苏联为“大哥”不平等的基础上,以苏联为中心的领导体系,以及排斥铁托的南斯拉夫,都预示着这不仅仅是苏联对抗北约的锤子和镰刀,更是对内干涉欧洲事物的遮羞布。
1968年8月,捷克斯洛伐克发生布拉格之春的改革运动,华约组织武装力量在苏联的牵头下大规模武装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招致普遍抗议。阿尔巴尼亚于同年9月13日宣布退出华约。
1990年10月3日东德与西德统一后退出华约。华约于1991年3月31日停止一切活动,官方于1991年7月1日在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签署了关于华沙公约停止生效的议定书,华沙公约正式宣布解散。